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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化工安全生产信用承诺

分类:
公司新闻
作者:
来源:
2021/06/25 16:00

青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2.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本单位管理需求配备安全总监。

  3.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将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6.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遵守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规定;切实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7.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9.科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报当地乡镇、街道。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上承诺,我已认真研读,并同意将该承诺和践诺信息纳入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上网公示。如有违反,我和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20732509C

           主要负责人(签名):王兆永

            承诺单位(盖章):山东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承诺日期:  2021年6 月21日